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不仅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而且建构了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开辟了自主理性、整体协调、适应变革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为世界的发展提供了独具魅力和持久生命力的“中国之治”的理想图景。
探究其中的根本奥秘,在于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将当代中国的发展有机地融入到人类社会现代化的发展洪流之中,并形成集制度框架体系、运作机制体系、价值追求体系、内在逻辑体系、文明发展体系于一体的新型发展体系。其中,在政治发展领域,形成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新型形态,为开创“中国之治”理想图景提供至善的政治制度体系。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从历史演进、制度原理、机制体系、运作绩效等方面,综合反映了它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质,在于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有机统一于民主政治建设的整个过程,使各方面制度和国家治理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利、激发人民创造,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进而将民主的价值、民主的过程、民主的绩效以及民主的发展道路有机统一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历史进程之中。
人民当家作主最真实
“人民是国家的真正主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人民性与代表性。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真正主人,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属性。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党和国家的事业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并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新中国70多年发展史,无论是首创精神、改革精神,还是勤劳精神、奋斗精神,无不印证了发展的力量、改革的力量都来自人民群众的伟大创造的道理。
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国体性质,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的政体形式这二者的有机结合,从内容和形式上确保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真正实现。从国体和政体的内容上看,人民的意志构成了国家的意志,人民的意愿构成了人民代表大会决策的来源;从国体和政体的形式上看,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决定了国家根本利益的走向,人民通过选举、参与、监督、评估等多种方式,实现了对国家生活的管理。
人民是国家的真正主人。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人民选举自己的代表,组成代议机关,再由代议机关选举产生国家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在此过程中,人民通过选举和监督代表、代议机关,代表通过选举和监督国家机关的方式,实现了人民代表的人民性和代表性,实现了人民对国家权力的管理权和监督权。全国人大代表来自全国各地和各条战线,从事不同职业,而且全国55个少数民族都有本民族的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这充分体现了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国体性质,展现了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充分的人民性的实质,这是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所在。
“人民政府为人民”:人心政治的最高境界。中国共产党除了人民利益之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这是由中国共产党作为先锋队组织和使命型政党的内在性质所决定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维护最广大人民利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体现人民心声的民心政治、人心政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为“人心政治”的最高境界,主要体现在“人民政府为人民”上。
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确保了“人民政府为人民”初心的本色始终不变。中国共产党通过先进的意识形态、高尚的奋斗目标、严格的组织纪律、强大的组织体系、纯洁的党员队伍等,带领中国人民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直至最终实现人的完全解放的终极目标而奋斗。在此过程中,中国共产党通过对人民意志的高度整合和集中表达、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公正分配、对人民群众的全心全意服务,并通过法律程序将党和人民的意志上升为国家的意志,实现了党的意志、人民的意志与国家的意志的高度一致性。
中国共产党高举爱国统一战线旗帜,坚持全国一盘棋思想,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开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国家整体发展的新格局。当代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是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这一根本目标,紧紧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谋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中国共产党按照各民族一律平等、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方针,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利,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民族区域自治地区,中国共产党通过统筹改革发展大局,做好全局性战略规划,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实行对口支援制度,加强以教育和就业为核心的公共服务制度建设,逐渐开创了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国家整体发展的新格局。在对口支援制度方面,党和政府不仅创造了以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项目为主的经济援助,以派遣医疗队、培训医务人才和开展远程网上医疗为主的医疗援助,以东部高校定向支持民族地区高校、培训中小学团队队伍、职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的教育援助,以双向挂职任职为主的人才援助等对口支援新内容、新形式,而且还在东部发达省市和民族区域自治地区之间,建立省市定点包干对口支援民族区域自治地区制度,出台相关财税优惠与转移支付制度,全面推进区域协同发展与全国一盘棋发展。
中国共产党坚持走群众路线,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厚植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组织和服务根基,不断提升人心政治的新境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目标。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目标落到实处,就必须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回应群众的需求和愿望,密切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将回应机制、透明机制、参与机制、协商机制、协作机制、评估机制、监督机制、激励机制等有机统一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运作的全过程,创设让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管理的机制化平台和制度化体系,全面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进而厚植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组织和服务根基,最终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目标。
人民当家作主最管用
“全过程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真实性、广泛性与创新性。民主既是一种国家形式,又是一种公民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管理的平等权利。在社会主义中国,人民是国家的真正主人,他们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管理的渠道与途径有多种多样,而且表现为一种全过程参与的形态,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真实性、广泛性与创新性,即对重大法律法规、重大决策政策、重大议题项目等都拥有事务知情权、意见表达权、规划建议权、决策参与权、执行监督权、绩效评估权等,并通过多种机制与制度设计得以具体实现。
人民全过程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的管理,既可以通过人大代表把自己的意愿和需求转化为各种意见与提案,最终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转化为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大政方针、政策体系等;又可通过人大代表工作室制度、立法联系点制度、听证制度、评估制度、网站意见征求征询制度等多种形式,将意见和建议直接提交到国家与地方决策机关,供参考、借鉴和运用。我们可以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基层设立立法联系点制度来管窥当代中国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特质以及人民全过程参与民主政治的特点。
2015年7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推进立法精细化”要求,推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确定了第一批基层立法联系点试点单位。这种推动国家和地方重大立法等重大决策扎根社区、扎根民众的民主参与形式的创新活动,直接把民众和基层的声音传递到权力机关,不仅让国家和地方各项重大决策充分体现民心民意,凝聚共识,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真实性和广泛性,而且为决策符合实际需求和后续有效执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充分展现了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全过程参与的创新性。
“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由众人商量”:多样化制度体系与机制体系创造协商民主的新空间。“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协商民主是实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重要方式,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新形势下的具体体现与拓展应用。
中国共产党在推进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过程中,一是创造了广泛、多层、制度化的协商民主制度形态,其领域涵盖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等领域,其程序包括制定协商计划、明确协商议题和内容、确定协商人员、开展协商活动、注重协商成果运用反馈等环节,其特点为国家与社会多层面协商组织与协商机制、平等参与友好协商、事前沟通事中磋商事后评估、广泛共识与公共政策的商定等。而且,这种协商民主制度形态贯穿在当代中国民主政治的不同层级、不同党派、不同机构、不同组织、不同领域、不同议题之中,展现了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大协商战略”。二是创造了广覆盖、多样化、制度化的基层直接民主的实践形态,主要包括以村民自治制度与居民自治制度为核心的城乡社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以各类重大法律重大决策为主的意见征求征询会、听证会、民主恳谈会、民主评议会、民主议事会等会议制度。
在广泛、多层、制度化的协商民主制度形态中,最为核心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关系,表现在共同参加国家政权的建设以及相互监督上,并通过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服务党和国家中心任务,贯彻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
在实际政治生活中,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的政党协商,形成了诸多有生命力和实际绩效的运作形态:一是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的协商与监督,表现在中国共产党自觉接受各民主党派的监督、各民主党派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实施专项监督等。二是中共中央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如中共中央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等重大发展方略的意见,各民主党派中央直接向中共中央提出建议,中共中央向各民主党派中央提出重大委托课题调研需求等等,并形成了制度化运作形式。三是各民主党派人士通过担任国家和地方领导职务参加国家和社会生活管理,成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等方式,全面参政议政。比如,中共中央根据各大民主党派自身的专长和特点,专门委托各民主党派就重大议题开展专项课题研究,然后直接向中共中央提出建议,就是一种与时俱进的政党协商新形式。
在广覆盖、多样化、制度化的基层直接民主的实践形态中,针对社区公共事务协商与处置而设计的民主恳谈会、民主评议会、民主议事会等,是最受基层民众欢迎的协商民主制度与机制。社区居民选出居民代表,借助恳谈会、评议会、议事会等民主协商形式,对涉及广大居民的社区公共事务进行对话、讨论、商谈、投票,形成共识后,对各项社区公共建设项目或社区公共服务的质量与水平进行全过程监督,共筑共营和谐共治、共荣发展的社区生活共同体,从而建构了当代中国民主政治的基层直接民主实践形态。这也是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一大特点,即民众通过参与身边事的直接民主形式,既掌握了民主协商知识和技能,形成了有序的民主参与机制,又提升了民主参与水平和意识,打通了国家形态的民主与社会形态的民主的连接性、贯通性与落地性。
(作者: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