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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作者:周叶中   更新时间:2022-05-03 10:37   阅读次数:[]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着眼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对加强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出许多重要论断和深刻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阐述了坚持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深化了对党的建设和党长期执政的规律性认识,为我们在新征程上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深化依规治党实践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党内法规具有强烈政治属性、鲜明价值导向、科学治理逻辑、统一规范功能,高度凝结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经验,是体现党的统一意志、规范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活动、依靠党的纪律保证实施的专门规章制度。截至2021年7月1日,全党现行有效党内法规共3615部。其中,党中央制定的中央党内法规211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党中央工作机关制定的部委党内法规163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地方党内法规3241部。党内法规使用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7类名称,现行有效党内法规中,党章1部,准则3部,条例43部,规定850部,办法2034部,规则75部,细则609部。2021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宣布,我们党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一制度建设重大成果来之不易,是我们党一百多年来持续推进建章立制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结果,是党的建设史特别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党内法规姓“党”,是党的统一意志的体现。其中,党章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承载着党的集中统一意志;其他党内法规在党章指导下,从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具体体现党的统一意志。党内法规是一种独特的法治规范类型,具有鲜明的法治属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党内法规体系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可以说,习近平总书记是基于“大法治”格局定位党内法规,强调党内法规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揭示出党内法规的法治属性。

走向更好的治理既是当代中国的发展方向和建设目标,亦是中国共产党的时代使命。国家治理体系是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党在国家治理全过程中始终处于领导核心地位。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百年历程,就是在党章统领下构建和完善党内法规体系以“立良规”的过程,也是通过“坚持依规治党”进而“谋善治”的过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全面从严治党”这一重大战略,并提出“全面从严治党”要害在“治”,说明依规治党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环节,必须秉承“善治”的理念。

党内法规是中国共产党规制自己组织和成员的专门规章制度。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我们党历来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注重运用党内法规管党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坚持“依规治党”,依规治党活动在建党百年历史中一以贯之。可见,依规治党是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创新成果,“依规治党”之“党”表明了中国共产党的治理主体身份。与此同时,依规治党的治理对象也是中国共产党,具体指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活动。党内法规既对党的领导活动进行调整,旨在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也对党的建设活动作出规定,以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这表明,依规治党不仅要求党的领导活动必须依据党内法规开展,同时要求党的建设活动必须依据党内法规进行。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这个“法度”,主要就是以党内法规为脊梁的党的制度。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历史使命、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坚持依规治党。

依规治党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保障。勇于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与生俱来的独特基因,也是党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历经百年沧桑更加充满活力的成功秘诀,贯穿于党的建设和事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勇于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党的自我革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关系进一步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伟大实践,开辟了百年大党自我革命的新境界。”可见,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必须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依规治党。从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来看,全面从严治党之所以能扎实推进、成效显著,我们党之所以能在革命性锻造中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正是得益于坚持依规治党。一方面,依规治党始终贯穿体现党的自我革命精神。“依规治党”是指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是中国共产党发扬自我革命精神,为规范党的行为、统一党的行动、保持先进性与纯洁性而进行管党治党方式的“自我革命”。另一方面,依规治党为持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提供制度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直面重大风险考验和党内突出问题,以壮士断腕、刀刃向内的强大勇气建构起一整套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制度规范体系。由于党内法规制度带有根本性、长期性、稳定性,这种特性和功能对于实现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意义重大。因此,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再次强调,要“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坚持依规治党,既是我们党的一大创举,也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保障。

依规治党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内在要求看,党内法规作为国家制度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其建设和执行程度关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发展进程。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治领导核心,在国家治理过程中起着定海神针的作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必须推进党的执政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程度与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水平成正比。可以说,依规治党的运行过程,本身就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同时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制度供给和政治保障。

依规治党是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鲜明特点。在国际形势复杂多变的时代背景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善于运用制度优势应对风险挑战冲击”。如何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是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的问题,也是我们党面临的重大时代课题。依规治党则是其中关键的环节之一。从制度层面看,依规治党引领和保障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能有效激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成合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历史使命、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治国理政和管党治党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互补性作用,有力促进了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相辅相成,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础上构建起规、纪、法贯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依规治党深入党心,依法治国才能深入民心。”这一重要论断深刻揭示出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之间的辩证关系,指明依规治党对于依法治国的政治保障作用。这不仅打破了西方“法不言党”的话语陷阱,同时也彰显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独特优势,进一步提升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影响力。

我们党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并以此为主干形成了一套系统完备的党的制度,这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彰显出中国共产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政党具有的大党的气派、大党的智慧、大党的治理之道。坚持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中国之治”的一个独特治理密码,是呈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一张金色名片,也为世界政党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针对加强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党内法规制定力度之大、出台数量之多、制度权威之高、治理效能之好都前所未有。新征程上,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使党内法规体系更加完善、制度执行更为严格、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把牢战略定位,从长远和全局角度擘画依规治党的宏伟蓝图。当今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始终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站在治国理政的战略高度坚持依规治党,强调发挥好党内法规在保障国家长治久安方面的重大作用。依规治党要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健全制度,为党的事业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制度保障。我们党历来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注重运用党内法规管党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根本目的在于发挥依规治党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政治保障作用。坚持依规治党,就是要把党的指导思想和政治主张以党内法规形式确立为全党统一意志,就是要通过党内法规制度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使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向前发展。新征程上,要把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及时转化为党内法规,确保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在哪里,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就推进到哪里,以发挥好依规治党政治保障和战略支撑作用。

聚焦根本要求,把坚持完善“两个维护”制度保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依规治党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有力保障“两个维护”。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最重要和最关键的是落实“两个维护”;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最重要和最关键的是强化“两个维护”制度保障。依规治党作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内在要求,对于完善“两个维护”制度保障具有重要意义。“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坚持依规治党必须把完善“两个维护”体制机制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完善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和党领导各项事业的具体制度,不断健全党中央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各级党委(党组)的工作制度,同时狠抓党内法规实施,以统一的意志和行动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紧扣发展主线,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坚持把党章作为管党治党总依据。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党规,党规必循党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章是我们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是全党最基本、最重要、最全面的行为规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党章为统领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的一系列重大进展和成效,为党章的管党治党总依据地位提供了最佳注解。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始终贯彻民主集中制,现已形成的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就是在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上建构起来。新征程上深化依规治党,就必须继续完善发展党内民主和实行正确集中的相关制度,要求各级各类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规定,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项活动都在充分民主和科学集中相结合基础上开展。

明确工作重点,一体推进党内法规的坚持和巩固、完善和发展、遵守和执行。坚持高质量构建党内法规体系。坚持和加强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确保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上下贯通、一体推进,提升党内法规制定质量。坚持执规必严、违规必究。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习近平总书记深刻剖析现实中制度实施不到位的问题,明确指出,“制定制度很重要,更重要的是抓落实,九分气力要花在这上面”。在“有规可依”这一基础性问题解决后,为进一步推动党内法规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必须坚持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将党内法规落地见效作为重点环节予以关注。坚持抓好“关键少数”尊规学规守规用规。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党各项工作的带头人,在各领域、各方面发挥重大影响、起到关键作用。解决党内法规制度执行不力问题,关键是抓住要害、突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否则,上面偏一寸,下面偏一尺。只有领导干部模范尊规学规守规用规,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才能在全党范围内形成强大的示范带动效应。

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思想建党、制度治党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二者皆以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目标,共同回答如何建党和如何治党的基本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同向发力,必须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讲党性和讲规矩相结合,把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行为规范和纪律要求,使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成为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也要使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成为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从而形成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辅相成、有机互动的良好局面。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党的十九大报告将“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确立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这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凸显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之于国家治理的重要意义。

(作者为武汉大学副董事长、教授,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